
》》》東莞華僑回國定居登記戶口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來我市定居并經批準的華僑,可以在我市辦理戶口登記 。
辦理依據
1、《關于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廣東省公安廳關于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僑政[2015]53號);
2、《關于印發<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號) 。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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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材料名稱要求原件份數復印件份數1申請人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驗原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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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材料名稱要求原件份數復印件份數1申請人婚姻狀況材料未婚的無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 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驗原件 。102入戶地址居民戶口簿投靠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入家庭戶的提供,驗原件 。10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投靠親屬入家庭戶的提供,驗原件 。104戶主居民身份證入戶家庭戶且與戶主關系為非親屬的提供,并在復印件上注明“本人已征得戶主同意入戶,如有虛假本人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簽名 。驗原件 。105親屬關系材料投靠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入家庭戶的提供或入戶子女、父母房產的提供,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書,獨生子女證 , 收養登記證,收養公證書,親屬關系公證,能清楚反映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 親子關系鑒定,能反映親屬關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檔案材料(須加蓋保管單位公章));驗原件 。106產權人身份證號碼和房產權證編號(或已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遷入本人、配偶或子女自有房產的提供 , 用于查詢入戶地址信息,或由申請人自愿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107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投靠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入戶集體戶的提供,并注明”僅用于辦理XXX戶口登記業務”及日期,收原件 。10
辦理流程
?。ㄒ唬┥昵肴嗽凇癷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華僑回國定居登記戶口”,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提交辦理材料 。(“i莞家”預約指引)
?。ǘ┦芾砘叵殖∈芾懟⑸蠛耍咸跫?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
相關提示
(一)補充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內;特殊情況需要調查核實的 , 在1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
(二)房屋未確定村(社區)管理的,不予辦理戶口遷入該房屋,但可先遷入該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指定集體戶,待房產確定村(村區)管理后再遷入該房屋 。
(三)入戶房屋地址不屬“二標四實”標準地址的 , 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
辦理時限
即來即辦
辦理窗口
1、就近地鎮街(園區)戶政辦證窗口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鳳崗、塘廈、謝崗、清溪、橋頭、橫瀝、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2、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收費說明
不收費
華僑
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即:華僑是中國公民,具有中國國籍;華僑已經取得所在國的長期居留權,或雖未取得所在國的長期居留權而事實上已在當地居住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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