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的,戶口可以不分開 。離婚后,戶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的 , 沒有規定需要遷走,也沒有規定說再婚后就必須遷走,公民遷移戶口完全是自愿選擇,任何人或者機構(包括公安和法院)都無權強制遷走戶口的 。可以帶好舊戶口本、離婚證去派出所,先更改婚姻狀況,再把前妻或者前夫的家庭關系改成“非親屬”,重新打印戶口本即可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
【夫妻離婚了戶口可以不分開嗎 夫妻不離婚戶口能分開嗎】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 , 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