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個享受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 ,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
政策內容
【寧波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一個子女享受嗎?】自2023年1月1日起,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 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
其中 , 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