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慶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網上申請:申請人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在線填寫申請表單,上傳規定格式的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 。不按規定要求填寫申請書及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視為無效申請 。
2.受理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符合條件的,將申請人情況在所屬的村(社區)進行張榜公示,公示3天無異議的,在《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加具核實意見,上報上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
3.審查 。上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在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其他記載事項”頁面上標注“就業困難人員”,并在《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加具審核認定意見 。經過審核認定的申報材料返回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肇慶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理流程】4.決定 。經審查,對審批通過的,實施部門應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 , 并向申請人頒發決定文書;對審批不通過的,實施部門應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
5.制證與送達 。對準予許可的,在申請表上加蓋實施部門印章,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到窗口自取或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證件送達申請人 。
線下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向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 , 符合條件的,將申請人情況在所屬的村(社區)進行張榜公示 , 公示3天無異議的,在《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加具核實意見,上報上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
3.審查 。上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在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其他記載事項”頁面上標注“就業困難人員”,并在《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加具審核認定意見 。經過審核認定的申報材料返回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4.決定 。經審查 , 對審批通過的,實施部門應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 , 并向申請人頒發決定文書;對審批不通過的,實施部門應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
5.制證與送達 。對準予許可的,在申請表上加蓋實施部門印章,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到窗口自取或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證件送達申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