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失業保險十問十答
1、失業保險征繳比例如何?
答:按照《關于實施用人單位失業單位失業保險浮動利率的通知》(梅市人社規2017)2號規定實施浮動利率 , 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按上一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情況、基金支出等因素確定 ,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0.2% 。
2、哪些單位和人員應當參加失業保險?
答:(1)企業、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其職工;
?。?)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有非軍籍職工的軍隊、武警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非軍籍職工;
?。?)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工;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
3、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在法定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處于無業狀態的人員,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依法辦理失業登記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梅州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梅州失業保險辦理十問十答】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4、如何計算失業保險金?
答: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 , 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 ,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計發,目前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每月1269元 。
5、失業保險一次性待遇有哪些?標準如何?
答: (1)女性生育期間生育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 , 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
?。?)穩定就業一次性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重新就業,就業后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滿3個月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并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
?。?)自主創業一次性領失業金: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自主創業的,可憑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并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證書的,可在取得證書的90天內申請領取補貼,標準為當次職業技能鑒定費 。每次領取補貼次數不超過2次 。
?。?)外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不具有本省戶籍的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 , 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終止失業保險關系 。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標準: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滿一年,可領取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為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計發標準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按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高于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24倍,按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24倍發 。
?。?)死亡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 , 其遺屬可領取死亡待遇 。待遇標準:喪葬費為梅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撫恤金為梅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
6、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答:持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協議證明或者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身份證和二代社會保障卡的原件、《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開戶的存折帳戶到社保局失業保險科(股)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失業保險待遇自審核完畢的次月起享受 。
7、如何辦理失業保險金資格驗證?
答: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每月應由本人在申領地社保機構指定時間內 , 攜帶《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到失業保險經辦窗口辦理領取資格驗證手續 。
8、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哪些情形?
答:《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 ,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 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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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中斷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中斷計算 。中斷原因消除后,失業人員可以繼續申領失業保險金 。
9、退伍軍人將社保遷移到梅州后如何申領失業金?
答:根據《關于退役軍人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2013】53號)規定:“退役軍人參保繳費滿一年后失業的 , 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退役軍人就業參保繳費滿一年后失業時,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處于無業狀態的人員,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依法辦理失業登記后 ,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辦理步驟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辦理失業登記 。到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部門辦理 。
2、申領待遇 。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協議、二代身份證原件、指定銀行開戶的存折賬號原件、《就業失業登記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材料,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失業保險科(股)辦理 。
10、失業金幾號到賬?
答:次月月初,失業金可到本人帳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