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問答
●什么是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的,限定戶型面積、租金標準 , 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市于2014年12月30日起實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國有直管公房并軌運營管理 , 統稱公共租賃住房 。
●哪些人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凡是符合保障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均可申請 。申請人按戶籍、收入、住房等劃分為A類和B類保障申請對象 。
●申請A類保障應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ㄒ唬┘彝コ稍本哂斜臼惺星欽虺W』Э冢⒅遼儆幸蝗巳〉帽臼惺星欽虺W』Э?年以上(含3年);
?。ǘ┘彝ト司芍涫杖氳陀謔姓嫉牡褪杖氡曜跡?
?。ㄈ┘彝プ雜兇》咳司褂妹婊?0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ㄋ模┑ド砩昵氳? ,年齡應在30歲以上(含30歲) 。
●申請B類保障應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ㄒ唬┏欽蛑械繞率杖爰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B類保障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居民戶籍;
2.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線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單身申請的,年齡應在25歲以上(含25歲) 。
●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申請應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B類保障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證明;
2.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線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單身申請的,年齡應在25歲以上(含25歲);
5、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除符合前四款規定條件外,申請人需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滿1年以上;
6.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除符合前四款規定條件外,申請人應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3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證明,與本市用人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 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 。
●在市區無固定工作單位且未取得市區城鎮戶籍的外來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屬于B類保障對象
此類人員不屬于B類保障對象 。
●公共租賃住房到哪去申請,怎么申請
申請人到所在地(居住、戶籍、工作單位)房產管理處申請,申請流程:
【桂林 公租房 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問答】第一步:領取《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第二步:收入認定審核;第三步:提交資料;第四步:資料復核;第五步:聯席會審會審核 。
●公共租賃住房執行新租金標準的原因是什么
為規范住房租金標準,順應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市物價局、財政局、住建局在廣泛調研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 , 參考周邊城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而制定的 。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全免對象有哪些
申請人家庭成員中有為孤寡老人、重大疾病、見義勇為、重點優撫對象(含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參軍〉、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
●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是怎么計算
月租金金額=合同租金標準×繳納系數×使用面積(合同租金標準為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70﹪、繳納系數根據保障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五個檔次)(具體詳見市價格〔2015〕16號文) 。
●一個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和人口等因素,保障家庭配租標準原則如下表:
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可以根據實際房源情況,適當調整申請家庭的配租戶型標準 。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下列標準收?。骸 ?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為3年一簽,租賃期內實行動態管理 , 若發現不符合條件 , 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相關規定執行 。
●聯系方式:
桂林市住房保障辦咨詢電話:2861366
各轄區業務咨詢電話:
象山房管處:2895636疊彩房管處:2611059
七星房管處:5847185秀峰房管處:2884868,2883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