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保政策中“單人戶”是什么意思?
答:《中國殘聯、民政部關于加強殘疾人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民政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中的“單人戶”是指該家庭只有一人,無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 。
在梅州,可以納入“單人保”的情形有四種:
1)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特定殘疾人;
2)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3) 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4) 其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特殊困難人員 。
臨時救助能不能先救助后審批?
答:《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規定:對于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的嚴重后果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先行救助 。緊急情況解除之后 , 應按規定補齊審核審批手續 。《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2018〕23號)規定: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要進一步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積極開展“先行救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根據救助對象急難情形,簡化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和公示等環節 , 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難情況緩解后,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 。具體申請審批程序,請咨詢當地民政部門 。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能否同時領取臨時救助?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規定,臨時救助是國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對象范圍分為兩類:一是家庭對象 。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 , 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 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 。二是個人對象 。指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 。
因此,無論是低保對象還是特困人員,只要符合臨時救助申請條件,都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
臨時救助每次每年有沒有限額,額度是多少?
【梅州單人保納入條件 梅州個人社保怎么買】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和《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2018〕23號)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立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 依據分類分檔原則制定臨時救助標準 。根據救助對象不同的困難情形,確定救助類型;同一類型救助對象根據不同的困難程度,確定救助檔次,構建科學合理的臨時救助標準體系 。臨時救助標準可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掛鉤,根據救助對象的家庭人口、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和困難持續時間等因素,分類細化救助標準 。對于重大生活困難,臨時救助標準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 , 根據具體情形分類分檔設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 。省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臨時救助標準制定的指導和統籌,推動形成相對統一的區域臨時救助標準 。對于救助對象每次、每年獲得臨時救助的限額,國家層面沒有統一要求,可向當地民政部門咨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