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提示:
【張家港防疫培訓申請與受理流程 張家港防疫培訓申請與受理流程表】按規定完成“防疫”項目制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同一人員只可補貼一次 。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
培訓的申請受理
符合條件企業開展線上“防疫”項目制培訓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
書面申請由參保所在地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受理(見附件1) 。
申請材料包括:
1.《張家港市開展“防疫”項目制培訓申請表》(附件2);
2.《張家港市“防疫”項目制培訓教學計劃》(附件3);
3.《張市“防疫”項目制培訓申請承諾書》(附件4)等 。
企業的申請材料可在培訓前通過電子郵件報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并同步郵寄紙質申請材料 。
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應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初核申報材料并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郵箱號452394059@QQ.COM,聯系人:顧磊 56323001)確認并反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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