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甪直鎮商戶復業需知
各商戶應遵守《蘇州市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同時根據吳中區《致全區企業的一封信》的相關要求,落實主體責任 , 認真履行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 有下列情況的商戶,禁止復業:
1.未自主申報、完成商戶復業備案的 。
2.未落實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須的物資;未有口罩、溫度計、消毒器藥械等相應物資儲備;物資儲備少于1周用量或無法保證后續持續用量的 。
3.未公示商戶內所有從業人員每日體溫記錄;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詢問;未有相關措施阻止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從業人員進入工作場所的;未公示商戶每日經營場所的消毒、通風工作記錄的 。
4.未做好從業人員口罩使用、更換登記記錄的;未在營業場所入口顯著位置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的;未有勸阻未佩戴口罩人員進場消費的措施的 。
5.直接接觸食品或從事食品其他工作人員未佩戴醫用口罩、手套等防護措施進行作業的 。[餐飲服務單位(含小吃店、早餐店、飲品店等)適用]
6.未暫停堂食服務的 。[餐飲服務單位(含小吃店、早餐店、飲品店等)適用]
7.其他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 。
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甪直分局甪直鎮綜合行政執法局
【吳中區甪直鎮商戶復業須知】202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