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上縣供暖收費標準
一、集中供熱銷售價格
1.居民:按建筑面積計價18元/平方米;
2.非居民:按建筑面積計價28元/平方米 。
二、兩部制熱價
集中供熱范圍內已具備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條件的居民和非居民(按建筑面積計費)用戶 , 執行兩部制熱價 。
1.居民:基本熱價為5.4元/平方米;計量熱價為0.13元/千瓦時 。
2.非居民:基本熱價為8.4元/平方米;計量熱價為0.2元/千瓦時 。
3.兩部制熱價的其他規定,仍按《關于汶上縣城區集中供熱計量價格的通知》(汶發改〔2019〕64號)執行 。
三、高溫水結算價格
陽城電廠與新能源公司高溫水結算價格為28.5元/吉焦;新能源公司與供熱企業高溫水結算價格為40元/吉焦 。
四、供熱時間
城區集中供熱時間由120天調整到125天 , 供熱期為每年11月15日至下一年的3月20日 。
五、有關說明
1.按照有關規定,對學校(含幼兒園)教學設施和學生生活服務設施、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等用熱 , 執行居民用熱價格 。
2.低收入家庭供熱價格不做調整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山東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等有效證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向供熱企業提出申請,按照原標準執行 。
3.供熱經營企業應在每年集中供熱季結束后 , 及時向價格主管部門報送供熱成本等相關資料,配合做好成本監審工作 。
【汶上縣供暖收費標準 汶上供暖怎么收費】4.供熱經營企業要按照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有關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 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建立供熱企業和用戶的溝通平臺 , 隨時受理用戶投訴,及時化解供用熱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