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嚴管區域內遛狗不栓繩違反了《蘭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初次會責令改正,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 。
【蘭州遛狗不牽繩怎么處罰的 蘭州遛狗不牽繩舉報電話】第三十條 攜犬外出時,在嚴格管理區應當遵守:
用犬繩牽領犬只,小型犬應當用長度為一點五米以下的犬繩;大中型犬應當用長度為一米以下的犬繩,并為犬只佩戴嘴套 。
在樓道、電梯及其他擁擠場合 , 應當采取懷抱犬只或者收緊犬繩、貼身攜帶犬只、為犬只佩戴嘴套等預防犬只傷人的措施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項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 。
提醒:嚴格管理區內,個人不得飼養禁養犬 。嚴格管理區內,禁止繁殖、經營禁養犬 。
禁養犬名錄由市畜牧獸醫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
確定禁養犬目錄應當采取謹慎認真、反復考察、對比研究、聽取意見、專家評審等辦法,根據犬只的習性和遺傳變化情況 , 科學合理分析犬只的攻擊性,動態調整,分批次向社會公布 。
>>蘭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