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市區戶口遷入暫行規定具體內容 溫州市區戶口遷入暫行規定具體內容是】溫州市公布《溫州市區戶口遷入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將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針對不少市民關注的落戶問題,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支隊負責人就相關政策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
《暫行規定》在保持現行戶口遷移政策對行政調入人員和高端人才的落戶優惠條件的基礎上 , 對于《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ABCDE類人才、本科(含技工院校技師班)以上學歷和應屆大專(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允許其在市區直接落戶,可以先落戶,后擇業;對大專(高職)以上學歷的人員或者取得初級技術以上職稱、高級技能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可在就業地直接落戶 。
親屬投靠落戶,一向受市民關注 。此次新出臺的落戶規定對直系親屬投靠市區內家庭戶人員條件作了進一步放寬,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取消了原來規定中要求的被投靠人應具備居住條件的要求;
二、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遷移條件,取消了原來要求父母必須要在60周歲以上或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條件要求,現只要是被投靠子女已經成年即可辦理落戶;
三、規定了老年父母在市區如果無人照顧,可以申請成年子女照顧投靠遷入的條文,對老年父母的概念,也由原來的單純以年齡定義改為“年齡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
四、《暫行規定》在保持原有購房入戶實質內容的基礎上,取消了原來的60平方米以上的面積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