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落戶(遷入原籍地或現家庭所在地)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轄區內的常住戶籍人口 。
適用對象:個人
二、審批依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浙公通字〔2008〕82號) 第四十四條畢業當年 12 月 31 日前未落實就業崗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 應當憑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向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或者現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入登記 。
【溫州大中專畢業生落戶指南】三、受理機構
鹿城區各公安派出所
四、申請條件
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需將戶口遷往原籍地或現家庭所在地的
五、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備注
遷移人居民身份證
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必要
不動產登記證
系統自動獲取 , 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非必要
親屬關系證明
系統自動獲?。?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非必要
擬遷入戶戶主(產權所有人)同意落戶證明
系統自動獲?。?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非必要
擬遷入戶居民戶口簿
系統自動獲?。縭薟蝗蛐梟昵胝嚀嶠?
非必要
辦理完成后,需在居民戶口簿上打印遷入人員信息
畢業證書
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必要
戶口遷移證
系統自動獲取 , 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必要
六、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
聯系電話:0577-89990135
辦公地址: 五馬派出所(溫州市鹿城區五馬街道廣場后巷45號)辦事大廳;江濱派出所(溫州市鹿城區五馬街道十八家支路東江錦園15幢);中山派出所(溫州市鹿城區五馬街道縣學前37號);
七、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 。
?。ǘ┕才沙鏊ò熘ぶ行模┒苑習燉硤跫也牧掀肴模背“燉恚恍璞ㄏ丶豆不厴笈模?15個工作日內辦結 。
八、辦結時限
法定時限:即辦
承諾期限:即辦
時限說明:1.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2.需報縣機公安機關審批,15個工作日內辦結 。
九、結果送達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送達
送達方式:當場送達,快遞送達
十、咨詢途徑
電話咨詢:0577-89990135
十一、監督投訴
電話投訴:0577-88226110或0577-12345或12345投訴熱線
網上投訴:http://zxts.zjzwfw.gov.cn
十二、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公地址:五馬派出所(溫州市鹿城區五馬街道廣場后巷45號)辦事大廳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十三、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電話查詢:0577-8999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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