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條件
●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受理條件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 。抵押權消滅的 。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1.對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
申請材料
1、抵押權人身份證明,紙質或電子1份
2、代理人身份證明,紙質或電子1份
3、授權委托書,紙質或電子1份
4、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紙質或電子1份
辦理流程圖
線下辦理地點
1、具體地址:溫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街道過境公路里垟路口)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聯系電話:0577-12123
2、具體地址:溫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街道過境路298號)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聯系電話:0577-12123
3、具體地址:溫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潘橋分所雙嶼服務點(溫州市鹿城區豐門街道溫金路780號(交運檢測二站內))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溫州機動車解除抵押登記辦理指南 溫州車管所解除抵押辦理手續】聯系電話:0577-1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