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東核發居住證辦理地點為各屬地派出所
各屬地派出所地址及聯系方式:點擊查看
丹東各市縣區派出所工作時間
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合作區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東港、鳳城、寬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設定依據
【行政法規】《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 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
【丹東居住證在哪里辦 丹東居住證在哪里辦的】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