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文件詳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局) , 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 , 省直各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推進 “三醫聯動”改革、促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決定調整修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調整3項醫療服務項目的指導價格、說明等要素(見附件) 。
二、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醫療服務項目規定的計價單位、指導價格、項目內涵、說明等執行;嚴格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 不得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過度診療等 。
三、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目錄 , 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 并向患者做好宣傳解讀工作 ,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四、按照國家醫保局《關于反饋河北省醫保局擬調整“經胃鏡食管靜脈曲張治療”等3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有關情況報告意見的函》(醫保價采函〔2023〕183號)的要求,結合此次價格調整 , 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公立醫院調價增量內部分配協同傳導機制,確保技術勞務類項目的調價增量,在公立醫院內部優先朝著有利于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方向傳導 。選取7家省直醫療機構作為試點,對本次調整的3項醫療服務項目調價增量部分的60%用于醫務人員薪酬發放 , 充分體現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勞務價值 。
試點范圍:河北省人民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河北省中醫院、承德醫學院附屬醫院 。
【石家莊醫保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匯總】試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科學制定本次調價增量的內部分配預案 。分配預案于文件執行1個月后向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報備 。同時,做好試行過程中的跟蹤監測,并按要求提供內部調價增量分配情況 。出現新情況、新問題 , 請及時反饋 。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 。如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