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戶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讀書期間參加由外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所取得的成績轉入我省 , 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移管理系統,全程網上辦理考試成績轉移手續 。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戶籍考生成績轉入申請 。
(一)考生網上申請
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將開放“廣東省普通高考/學考報名系統”的學考成績轉入功能(網址:https://pg.eeagd.edu.cn/ks,系統功能菜單:“學考成績”-“成績轉入”) 。各市招生辦(考試中心、考試院,以下統稱招生辦)應通知有關考生在此期間自行登錄系統,按要求在網上提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成績轉入申請并確認 。逾期系統將關閉 , 不再受理 。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只作為學生普通高中畢業的依據之一,不作為春季高考依學考成績錄取高職院校的依據 。
(二)考生提交相關材料
考生在網上提交本人身份證、我省戶口簿(有戶主頁和本人頁,下同)及高中學考成績證書(成績證書必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機構出具并加蓋公章,下同)等相關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網上確認簽訂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承諾填寫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實、準確、有效,沒有隱瞞或虛構任何事實,也沒有造假等不誠信行為
(三)縣級招生辦受理并公示
2024年1月6日至19日,縣(區、市,下稱縣)級招生辦受理并公示 。縣級招生辦、中學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xyspgl) , 使用“數據維護”菜單下的“考生成績轉入審核”,根據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在網上辦理成績轉入初審手續 。要認真核實有關材料,考生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 。同時公示考生提供的有關信息 , 并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 。接到舉報的要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
(四)市招生辦復審
各市招生辦在2024年2月29日前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數據維護”菜單下的“考生成績轉入審核”,復審縣級招生辦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確認考生申請轉入的成績按規定等級填報(成績等級轉換表詳見附件3) 。
(五)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我院根據有關規定網上審核考生成績轉入申請,于2024年3月29日前在網上公布審核結果 。考生可進入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 經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載并打印“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證書” 。逾期系統關閉后將不能下載并打印證書,但不影響已轉入的成績在招生中的使用 。
【2024東莞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辦理】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轉入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以當年高考招生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