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陽異地就醫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因病情需要轉市域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轉診備案手續后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市域外相應級別醫院的支付比例支付;參保人員因急診、精神病等原因未及時辦理備案手續的 , 應當在入院后7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按市域外相應級別醫院的支付比例支付 。
職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工作人員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后,在備案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市域外標準執行,支付比例按市域內相應級別醫院標準執行 。
未按規定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按相應級別醫院的支付比例降低 20% 。
【南陽市職工異地醫保報銷政策 南陽異地就醫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