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房是需要夫妻共同簽字的 , 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需要經過夫妻雙方的同意,當然 , 如果一方有書面證明也是可以的 。一方私自處分財產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補償 。
【現在賣房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賣房還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嗎】【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 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 , 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 ,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