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生父母和子女的關系是基于血緣形成的,而這種關系是無法改變的 , 所以我國法律對斷絕親生父母與子女關系的行為是不支持的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 ,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所以,親生父母聲明與子女脫離關系或子女聲明與親生父母脫離關系,都是違背法律基本要求的 , 法律對這種做法是不會予以支持的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
【什么條件下可以斷絕父女關系 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斷絕父女關系】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 , 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