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況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茂名什么情況會被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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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 , 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