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都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
1.申請對象
在宜都市中小微企業就業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含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
【宜昌宜都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2.申請條件及標準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 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高校畢業生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補貼 。
3.申請材料
(1)《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申報表》;
(2)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復印件 (原件現場核驗);
(3)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蓋章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現場核驗) 。
4.辦理流程
(1)申請受理 。中小微企業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 , 由企業向宜都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審核公示 。宜都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 審核通過的,面向社會公示5天;
(3) 撥付資金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宜都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高校畢業生個人市民卡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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