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落戶辦理流程
辦理戶口實行 當場辦理和公安派出所、區(縣級市)公安機關、市級公安機關分級審核、審批 , 具體審批程序及時限如下:
(一)審批程序 。申請人憑相關申報材料向擬入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對符合政策規定、申報材料齊全,且按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予以辦理;對符合政策規定、申報材料齊全,但按規定需調查核實、上報審批 (審核)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調查核實、上報審批(審核),并出具《受理回執》;對不符合條件或者申報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處理意見或者需要補充的材料 。
(二)審批時限 。對按規定需調查核實、呈報審核審批的戶口申報事項,各環節的審核審批工作應當在以下時限內完成: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請材料后,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或審批工作,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到受理窗口,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連同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縣級市)公安機關;
區(縣級市)公安機關接到公安派出所上報材料后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或者審批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到受理窗口,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后呈報市級公安機關;
【茂名落戶辦理流程及費用 茂名落戶辦理流程】市級公安機關接到區( 縣級市)公安機關上報材料后8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到受理窗口 。公安派出所戶政窗口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1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審批結果通知到申請人 。全部工作時限一級為11個工作.日,二級為19個工作日,三級為27個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