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項名稱:
秦皇島市外戶口遷移(直系親屬投靠遷入)
直系親屬投靠遷入即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秦皇島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秦皇島市、夫妻投靠落戶秦皇島市 , 屬于戶政業務 。
辦理條件:
1. 具有秦皇島市城市區、縣城鎮及其他建制鎮戶籍的人員,其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等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辦理投靠落戶 。
2. 直系親屬投靠遷入戶口的,取消投靠人員的年齡限制 。
辦理地點:
各區縣局戶政窗口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
辦理資料:
1、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遷入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證明申請人、遷入人關系的《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能夠準確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秦皇島直系親屬投靠落戶辦理條件有哪些?】4、申請人為單位集體戶的,直系親屬投靠遷入,還需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 , 可在單位所在地址建立家庭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