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大病保險不需要個人申報,參保人員無需申報,也不需要繳納額外費用 。
拓展:
威海市大病醫保政策
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的醫療費用,按參保類型實行相應傾斜支付政策,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含住院費用、職工門診慢特病費用、居民特定門診慢特病費用、高值藥品費用)起付標準統一為9000元,9000元以上(含)、10萬元以下的部分,職工和居民醫保分別給予75%、65%補償;1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的部分,職工醫保統一給予85%補償;
居民醫保分段執行:
1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補償,2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5%補償;
30萬元以上(含)的部分 , 職工和居民醫保分別給予95%、80%補償,補償費用均不設定最高支付限額 。
職工和居民醫保大病保險特藥費用均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統一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40萬元 。(市醫保局牽頭 , 市財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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