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都市人才租房補貼
企業碩士研究生、本科生,事業單位引進及招錄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宜都市人才租房補貼 宜都市人才租房補貼政策】1.申請條件
(1)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宜都市內企業、事業單位新引 進或新招錄,在本市首次就業;
(2)取得國內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或取得國(境) 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學歷且 獲得相應學位(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 ;
(3)引進時碩士研究生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本科生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
(4)企業就業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
(5)申請租房補貼時,必須在職在崗,依法依規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且在同一家單位就業(組織調動除外);
(6)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之日起
3 年內提出申請;
(7)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未提供住宿 。
2.補貼標準
新引進(招錄)到市內企業、事業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年按1萬元標準發放租房補貼 , 每年6月底、12月底發放,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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