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待遇申報流程
1、用人單位在發生事故24小時(周末72小時)內,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報經辦機構備案,30日內向工傷認定機關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2、取得《工傷認定決定書》并治療結束后,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材料到經辦機構進行待遇申報 。具體材料如下:
①醫療費申報需提供:《職工工傷待遇申報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診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門(急)診病歷原件、門診處方底單、醫療費收據原件、住院病歷、費用清單、交通事故認定書(因交通事故發生工傷的提供)、再次治療、轉院就醫的填報相應的審批表 。【廊坊工傷報案流程 廊坊工傷認定流程】
②傷殘待遇申報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書》、《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費收據原件等 。
③工亡待遇申報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工亡職工死亡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④供養親屬待遇申報需提供:《供養親屬資格審批表》、供養親屬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供養親屬與工亡職工身份關系證明、供養親屬生活來源證明等經辦機構要求的其它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