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沙發布了《長沙工匠"鑄造工程實施細則》,以下是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申報相關信息 。
獎勵對象:
長沙市管全日制學制2年(含)以上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以及已在長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登記注冊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
【長沙市人才獎勵 長沙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申請方式】獎勵條件:
(一)每年度累計向長沙市企業輸送100人(含)以上中級及以上技工 。
(二)應屆畢業生與企業簽訂3年(含)及以上勞動合同 。(三)輸送對象應是在長沙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長沙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 。
獎勵標準:按每輸送1人500 元的標準給予院校獎勵 。
申報資料:
(一)長沙市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申報審批表 。
(二)長沙市培養輸送技能人才花名冊 。
(三)個人社保參保證明 。
(四)職工勞動合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復印件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另需提供學籍檔案資料 。
申報流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每年5月集中組織上一年度培養輸送技能人才獎勵工作 。具體流程為:
(一)申報 。學校每年4月可登最長沙市一體化人才綜合信息服務平臺(http: //www. changsha. gov. cn/esrc portal/)進行申報
(二)審核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擬獎勵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備案 。
(三)公示 。將擬獎勵名單在市級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四)資金撥付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單位賬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