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有什么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如何確定?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根據失業人員本次失業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繳費年限確定 , 即:
【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 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50%確定;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55%確定;
但最高不得超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