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居住證辦理
一、辦理條件
居住證發放對象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主動要求申領居住證的公民 。
①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居住登記地址在城市內部行政區范圍內變動的,在該城市的居住時間從首次登記之日起計算 。
【在常德滿足什么條件可以辦居住證 在常德滿足什么條件可以辦居住證積分】②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 , 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 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
③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
④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
二、辦理材料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填寫《居住證申領表》,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
①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三、辦理地點與時間
1、辦理地點:各縣市區公安局辦證大廳及派出所
2、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四、辦理時限與費用
1、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辦結(在受理機構收到郵寄證件之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通知申辦人領取 。
2、辦理費用: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