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公積金繳存基數
【西安市公積金繳存基數 西安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1.202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個人2020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
2.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 , 計算繳存基數的工資總額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
3.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于2020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24829元 。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以上限金額作為繳存基數 。未超過上限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最低工資195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1850元/月 。西咸新區、西安鐵路局最低工資參照1950元/月執行 。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一、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
具體通知可點此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