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貼發放對象
按照規定,夫妻雙方或一方擁有大慶市戶籍、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享受育兒補貼 。以夫妻雙方本人生育子女存活數為計數原則,合法收養子女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數均計入子女基數,雙胞胎、多胞胎按人數計入子女基數 。送養子女不計入子女基數 。
補貼發放計算時間為,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出生時間在2021年10月29日后(含當日) 。
其中:
依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家庭 , 補貼標準為每月300元,依法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補貼標準為每月500元;
夫妻僅一方符合條件的 , 育兒補貼金額按一半計算;育兒補貼金最多可享受36個月 。
申報材料
按照規定,育兒補貼金政策由居民自主申報,申報對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喪偶、離婚的,本人已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單獨申報 。
?申報材料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原件;生育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合法收養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
?離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生育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協議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原件 , 訴訟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 。
?喪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生育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戶口簿中未體現配偶死亡的,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原件 。
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進行申報,填寫育兒補貼申請表 , 居(村)民委員會5個工作日內將申報材料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報資料進行初查,對不符合享受條件的,告知申報對象并說明理由 。對資料不全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其補充完善 。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查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初查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于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上報到縣(區)衛生健康部門,縣(區)衛生健康部門在當月底前完成確認 。
縣(區)確認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年12月對本年度享受對象進行復核 。
夫妻雙方戶籍均遷出大慶市的,從次月起停發育兒補貼金;因子女死亡而不符合補貼條件的,從次月起停發育兒補貼金 。
申報對象資格確認合格的 , 從申報當月起享受補貼政策,申報之前不予補發,但2021年10月29日至本規定施行之日前出生的第二個及以上子女,可以申請補發 。
【大慶育兒補貼申領指南最新 大慶育兒補貼申領指南】每年一季度前由縣(區)衛生健康部門按照“一卡通”業務流程,集中將上一年度應享受的育兒補貼通過“一卡通”平臺一次性發放到享受對象社保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