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葛市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
【許昌長葛市哪些情況下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次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即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 并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擴展內容:
長葛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怎么辦?
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間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