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鹿肉性溫和 , 有補脾益氣、溫腎壯陽的功效 。中國傳統醫學認為,鹿肉屬于純陽之物,補益 。
2、腎氣之功為所有肉類之首,故對于新婚夫婦和腎氣日衰的老人 , 吃鹿肉是很好的補益食品,對那些經常手腳冰涼的人也有很好的溫煦作用 。鹿肉具有高蛋白、低脂肪、含膽固醇很低等特點,含有多種活性物質,對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神經系統有良好的調節作用 。
【鹿肉的養生功效和禁忌】
3、鹿肉不宜與雉雞、魚蝦、蒲白同食,癌病患者不宜與魚蝦同食 。
4、鹿肉與鲇魚不可同食 。陶宏景曰:“鲇魚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縮 。”鲇魚含有豐富的酶類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質,而鹿肉中的某些酶類和激素,易與之發生不良的生化反應 , 不利于身體健康,甚至會影響到周圍神經系統,以致筋甲縮 。
5、鹿肉與鮑魚不可同食:《飲膳正要》中記載:“鹿肉不可與鮑魚同食 。”鮑魚性味甘平,無毒,具有開胃、下膀胱水之功效 。《本草綱目》記載:“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鮑魚、蝦食,發惡瘡 。”從食物藥性來看,與鹿肉并不相背 。但從食品生化角度考慮 , 鹿肉不宜與鮑魚同食 。
6、鹿肉與野雞不可同食 。蘇頌說:“能動痼疾,不可合野雞、野豬肉食,令人生癩 。”野雞肉酸而微寒 。《日用本草》記載:“雉性平 , 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 。”李時珍曰:“春夏不可食者,為其食蟲蚊,有毒也 。”鹿肉甘溫補陽,與野雞的食物藥性相克 。另外 , 二者同食后會產生某些生化反應,對健康不利 。
7、鹿肉與蒲白不可同食 。《金匱要略》記載:“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 , 食之發惡瘡 。”蒲,又名香蒲,生長于池澤之中 , 春天的時候發芽生長,其莖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鮮美 。蒲白性寒,味甘 , 具有去燥熱、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 , 可治口中糜爛,乃涼性之物;鹿肉甘溫,從食物藥性來看,二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