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的意義是什么】教育督導:歷史上又稱教育視導 。是教育督導機關或人員依據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下級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教學督導是學校為主動適應教學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對教學工作實施監督與指導的一項制度 , 是學校教學質量監控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學督導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提高教學質量,督導活動的重點是導,以督促導,以導為主,著眼于激勵和調動教學兩個積極性,促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
2009年公布的《國家教育督導條例》把教育督導分為綜合督導、專項督導 。在基層督導工作中,有時會對轄區內的教育機構開展隨機性的督查活動,被稱為隨訪督導 。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是按督導原則和標準,使用科學方法,對教育行政工作和學校工作通過觀察 , 調查和考核,作出分析和評價 , 指出成績和缺點,并提出積極的修改意見,使教育工作質量不斷得到提高的活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