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領對象
2020年3月至12月,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
【成都市哪些人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成都市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1、在我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 包括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或參加失業保險因本人原因離職的失業人員 。
申領條件
1、失業前最后單位失業保險參保地為成都市 。
2、申報時不屬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
3、未申領過失業補助金 。
停發情形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 停發失業補助金 。
注意事項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無需辦理失業登記,不得和失業保險金同時領取,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 。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得辦理參保關系轉移和異地轉遷申領 。
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失業人員要求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經辦機構要記錄相關信息并按規定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