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對象:
7座以下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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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首批機關事業單位停車設施是面對所有車型開放嗎?】開放共享須知
1、共享對象:7座以下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
2、進入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停車場相關管理規定,按照場內引導標識規范停車,并在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放置聯系方式 , 便于突發情況時緊急聯絡;如有需要,可撥打場內公示牌提供的服務監督電話 。
3、停車場所屬單位如遇救災應急、重大活動等其他特殊情況需臨時取消對外開放的,將預先對外公告,并明確恢復時間 。
4、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公共設施 , 如有損壞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不得擾亂管理秩序,保持停車場環境衛生整潔 。
5、對不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的 , 或兩次(含兩次)以上違規停放、不按規定駛離且拒不整改的車輛,將納入黑名單,不再提供共享服務 。
6、為做好相關服務工作,青島靜態交通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將逐步推進線上預約功能 , 請車主朋友關注“青島靜態交通”微信公眾號,獲取相關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