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城區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定西城區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改善城市交通環境和民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安定分局交警大隊決定在定西城區實施機動車禁止鳴喇叭措施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定西城區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規定的:如遇緊急情況鳴喇叭要確保持續鳴喇叭不超過1秒,連續鳴喇叭不超過2次的情形之外 。
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經部隊車輛管理部門核準安裝警報器并懸掛部隊號牌的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遇有交通阻礙時可以使用符合規定的喇叭和警報器 。
三、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域、路段鳴喇叭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移交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罰 。
四、本通告自2022年2月25日起施行 。
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定西市城區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通告】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