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 , 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 , 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
學法減分實質上是對駕駛證已經存在的記分進行減免,并不是給駕駛證進行加分,所以并沒有代替違章扣分之說 。駕駛人違章后,處理違章并繳清罰款駕駛證才會存在扣分記錄,而學法免費獲取的分值正是對扣分記錄的清除 。
【學法減分之后是不是我一個周期就有18分可以扣?】“學法減分”改革措施把教育和處罰結合起來,對機動車駕駛人知法守法具有正向激勵作用 。記分不是目的,目的是通過記分讓司機了解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 。通過學習讓司機對自己之前的違法行為引以為戒 , 從而避免類似行為的出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