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名下已有一套房的職工在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核實首套房面積以及面積要控制在120平方米:
該項規定是2018年3月公布的,當時根據南京市統計局《2017年統計年鑒》的數據,截至2016年末我市戶均人口約3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36.7平方米 。此次調整,是在我市已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基礎上,考慮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逐年上升的趨勢,綜合考量后制定的 。
如果家庭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且現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情況下,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 以改善家庭住房條件 。
南京公積金貸款申請要求:
按規定向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全部產權(共有產權保障房除外)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
【南京市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積金賬戶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 賬戶的使用需取得本人同意 , 如夫妻一方不能現場辦理,則需要有法律認可的委托(公證書)方可代為辦理相關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