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自分娩之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
填寫《青島市婦女住院分娩補助申請書》(點擊下載:青島市婦女住院分娩補助申請書),連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索引及單頁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在定點助產機構住院分娩的證明等材料;流入育齡婦女還需要提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連續居住并納入現居住地管理和服務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
注意:2020年12月17日,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青島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延長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育齡婦女住院分娩補助實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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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
2、在具有資質助產機構分娩;
3、具有青島市戶籍的育齡婦女或婚嫁到青島市但尚未落戶的育齡婦女及在青島市連續居住并接受現居住地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納入山東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管理信息系統流遷管理模塊)一年以上、分娩時居住在青島市并接受現居住地衛生健康服務管理、具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的流入育齡婦女 。
【青島分娩補助多少錢怎么發 申請青島市分娩補助需要什么材料】4、2012年1月1日以后分娩且生育時符合上述條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