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學信網(wǎng)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沒有顯示本人照片,怎么辦?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前往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來訪接待室或地市考辦辦理補照片的相關手續(xù) 。
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guī)范【廣東茂名自考學歷證書電子沒有顯示本人照片怎么辦】
一、基本要求
1.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圖像應使用畢業(yè)生本人近期(一般為畢業(yè)前一年以內(nèi))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 。
2.圖像應真實表達畢業(yè)生本人相貌 。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zhuǎn)等變換操作 。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fā)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
3.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
4.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nèi)容 。
二、拍照要求
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 。可選用白色(參考值RGB<255,255,255>)或淺灰色(參考值RGB<240,240,240>) 。
2.衣著:應與背景色區(qū)分明顯 , 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
3.人物姿態(tài)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
4.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
5.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y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 。不得佩戴耳環(huán)、項鏈等飾品 。頭發(fā)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 。不宜化妝 。
三、照明光線
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