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以等級分計入高考總分的某一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生成績,轉換時賦分起點為30分 。
具體轉換步驟如下:
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定A、B、C、D、E共五個等級 , 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約為15%、35%、35%、13%和2%,從而將考生的原始分轉換成了等級 。
第二步,將A至E五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法則 , 分別對應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段,得到考生的轉換分,從而將考生的等級轉換成了等級分 。經過轉換,考生在相應科目群體中的位次不會下降 。
一、等級比例和賦分區間
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再選科目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的等級比例和賦分區間如下表:
二、等級賦分轉換公式
三、轉換示例
來源:金昌教育微發布(https://mp.weixin.qq.com/s/8WOZiwQabvtnSKyQTIoV7g)
【甘肅新高考3+3選考科目考試方法 甘肅高考選擇性考試分數怎么換算】拓展: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 。
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 并已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