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補繳條件
因參保單位申報或根據人民法院、人事仲裁、社保稽核等部門的相關文書和意見 , 需變更繳費基數或繳費月數的 , 參保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填報《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業務申報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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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參保單位報送的申請資料,對符合條件的,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補收手續 , 并記錄相關信息 , 打印補繳通知;對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應一次告知參保單位需要補充和更正的資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三、基本流程
用人單位提交相關材料 , 待審核通過后辦理 。
四、收費
不收費 。
五、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
六、是否零跑腿
否 。
七、辦理地點
濰坊市社會保險中心(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4號) 。
八、咨詢電話
0536-81028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