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條件
1)職工發生工傷;
2)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的;
3)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1)不屬于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管轄范圍的;
2)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
3)未進行工傷認定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的老工傷人員除外);
4)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并按規定領取一次性工傷待遇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
【臨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條件 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