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建筑施工企業工傷保險期限
1)建設項目的工傷保險期限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合同工期一致 , 即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
【臨沂建筑業工傷保險期限有多久 臨沂市工傷保險】2)提前竣工的 , 工傷保險期限在工程竣工之日終止;
3)延長工期的 , 總承包企業應于合同工期到期15日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期限順延手續;
4)追加工程預算的,按增加的工程造價為基數補繳工傷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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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范圍
1)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 , 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2)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包括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下同),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3)按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應在建設項目所在地參保;
4)按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情況,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確保“先參保、后開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