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對象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萬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萬元 , 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幾類人員可提出申請:
1.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居民戶籍 , 在本市城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 。
2.在本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且在本市中心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取得中心城區居住證 。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 。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公租房保障:
1.申請之日前3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不動產登記機構交易登記時間為準;
2.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
3.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 , 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4.家庭成員自有車輛購車款(含稅)達25萬元以上(含)或購置車輛排量達2.4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請前12個月轉讓的車輛);自有車輛達兩輛以上(含)的 , 所有車輛的購車款與排量合并計算 。
以上申請家庭成員指的是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福州公租房申請材料清單
具體可能需要的材料可參考:
1.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本,非本地戶籍的應提供中心城區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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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
4.離異的提供離婚證 , 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離異后未婚
5.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賃憑證、退房承諾書
6.申請家庭成員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正式房屋售銷售合同或其它房屋權屬及面積的憑證
7.申請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及借住人的書面聲明
8. 有關單位在申請表內蓋章確認的收入、住房證明
9. 申請家庭成員自申請日前12個月由工作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養老金)的儲蓄存折(銀行對帳單),工資明細表
10、家庭成員擁有的車輛憑證,包括購車發票(二手車交易發票)、納稅憑證及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
11.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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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無工作單位的,提供經過年審的失業證
13. 經營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企業基本情況表(如果持有股權的還應提供公司章程)復印件以及個人所得稅繳交憑證
14、 城市低保、民政優撫對象、二級以上重度殘疾、失獨家庭、獲得市級以上榮譽表彰、無償獻血奉獻獎獲得者,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軍人軍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烈士遺屬、軍人遺屬等優先保障家庭,提供相關證件
15、 屬于外來務工人員的提交社會保險繳交憑證、勞動合同
【福州市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和資料】16、 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應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其未參加省直各類保障性住房申請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