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哪些人可以參保“泰安市民保”?答:泰安市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泰安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均可參保 。包括公務員、企業職工、退休人員、農民、學生、學齡前兒童等 。
問:有既往癥可以參保嗎,如何理賠?
答:可以參保,但5類既往癥不予理賠 。
問:以前參加過泰安醫保,現在沒有參加了,可以參保“泰安市民保”嗎?
答:不能購買 。
問:保費是79元還是129元?
答:2021年4月1日當日50歲以下79元,50歲以上(含50歲)129元 。
問:“泰安市民保”與基本醫保有沖突嗎?
答:沒有沖突 。“泰安市民保”本身就是泰安醫保的補充醫療保險,在泰安醫保報銷后的基礎上可以再報銷一部分個人費用 , 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一個有效補充 。
問:“泰安市民保”與其它商業健康保險有沖突嗎?
答:沒有沖突 。被保險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先后向不同的保險產品方申請理賠,但多次理賠的總金額不會超過被保險人的醫療總花費 。“泰安市民保”的保障范圍和其他商業健康保險的保障是互補關系 , 在申請醫保和其他保險產品理賠后,再向“泰安市民保”申請理賠 。
問:個人參保后如何查詢參保情況?
答:關注“泰安市民保”微信公眾號,點擊底部菜單欄“個人中心”-“參保查詢” , 即可查看 。
問:保障何時生效?
答:參保繳費期結束后,2021年4月1日開始統一承保 , 保障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一整年 。
問:生育費用是否屬于“泰安市民保”報銷范圍?
【泰安市民保怎么理賠 泰安市民保常見問題】答:生育不屬于疾病范圍,生育的費用不能報銷 。
問:什么時候可以申請理賠?
答:“泰安市民保”的保障開始時間是2021年4月1日,在完成系統數據確認的基礎上,預計于4月16日起開始受理理賠申請 。
問:保險責任時間區間及責任費用是如何定義的?
答:以就醫時間(入院時間)為準:2021年4月1日0時至2022年3月31日24時
(1)同一次就醫 , 在保單責任起期(2021年4月1日)以前就醫,在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出院的,事故發生不在保險責任期內 , 不承擔保險責任 。
(2)同一次就醫,在保單責任期內入院,在保單責任終期(202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院的,事故發生在保險責任期內,按保險責任進行理賠 。
問:已支付成功 , 訂單顯示“待承保”是怎么回事呢?
答:“泰安市民保”保障開始時間為2021年4月1日 。“泰安市民保”將在4月1日由保險公司進行承保操作,在此之前,訂單會顯示“待承保” 。個人電子憑證會在4月1日后生成,推送至“泰安市民保”微信公眾號個人賬戶 。因為參保量較大,個人電子憑證會在4月1日以后的半月內陸續出具,但憑證生效開始時間均是4月1日 。請持續關注“泰安市民保” , 屆時會為您推送相關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