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對象
【2024福建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對象+照顧項目】1.已參加2024年我省高考報名且符合錄取照顧資格條件的考生 。
2.擬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補報名且符合錄取照顧資格條件的考生,待補報名現場確認時再一并補申報 。
3.已參加高職分類招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在錄取照顧資格申報時間結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關技能大賽舉辦才獲得錄取照顧資格的未被錄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補申請 。
照顧項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錄取照顧項目詳見《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