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順德區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領指引(個人)
政策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43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8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各職業(工種)及專項職業能力補貼(指導)標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6 號)、《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財政局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辦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8號)
補貼對象:自費參加培訓或自學提升技能的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含在本省靈活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貧困勞動力、“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者、新型職業農民、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和企業職工、在粵就業的港澳臺人士等;不含超出法定勞動年齡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校學生、以及已退休或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
其中,屬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畢業2年內的“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的,可同時申領每人每次500元的生活費補貼 。
注:外省在粵務工人員須持有我省核發的有效居住證,在粵就業港澳臺人士須持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證 。
【順德區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指南】辦理條件:
(一)戶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職就業地在順德的各類勞動者 。備注:申請人需對應提交所在區戶籍、居住或就業證明(詳見“申請材料”) 。其中,居住證明為申請地核發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就業證明為在申請地依法參保憑證 。
(二)自費參加培訓或自學提升技能、取得相應證書(包括我省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國家授權的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國家技能等級證書,以及我省核發的、納入補貼范圍的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 。
(三)持有廣東省區域內制發的社會保障卡 。
注:(1)已在企業或機構享受免費技能提升培訓的勞動者,不得重復申領該培訓項目的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2)參加培訓時符合申領條件、但審核補貼發放時不符合條件的人員 , 不得申領相應補貼 。(3)同一勞動者一年內(自然年度)可申領三次技能提升補貼(含機構提供的免費培訓),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同一工種證書只能申請一次補貼;且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與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不得重復申領重復享受 。(4)近3年內存在弄虛作假、以欺騙手段獲取技能補貼行為的 , 不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
申領期限: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 。
補貼標準:職業技能提升補貼項目及標準,按省市項目及標準目錄執行(以省申報系統為準) 。本省貧困家庭勞動者生活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次500元 。
辦理流程:
(一)申請 。
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應于相關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注冊登陸“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http://ggfw.gdhrss.gov.cn/YCZG,下同)逐項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附件要求詳見“申請材料”) , 向戶籍地、或者常住地、或者求職就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其中符合享受生活費補貼條件的,一并提出申請 。
(二)審核 。
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科收到補貼申請后 , 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材料并提出審核意見 。對審核中難以確認的相關信息可退回并要求申請人配合上傳有關佐證材料 。審核通過的,進入公示環節;審核不通過的,不予補貼并注明不符合原因 。
(三)公示 。經審核通過的,通過“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有異議且查實的 , 取消補貼申領資格;核實舉報事項與事實不符且不影響補貼發放的 , 按規定發放補貼 。
(四)支付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審批服務科審批,送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辦理資金申報手續,報區財政部門審核后由區政府機關財務核算處將資金撥至學員本人銀行賬戶 。
申請材料:
(一) 上傳資料
申請人須在填報時上傳以下相關材料原件(清晰拍照或掃描件)作為附件(附件須按材料名字命名,如: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銀行卡正面掃描件等):
1.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港澳臺人士則上傳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同胞返鄉證正反面 。
2.申請人本人銀行卡或社會保障卡(已開通金融功能)正反面或存折首頁 。備注:系統必須具體填寫“支行名稱”方可發放成功 。填寫格式: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XX市XXXX支行 , 如: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順德XX支行 。
3.順德區戶籍申請人,需上傳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 。
4.如是本省外市戶籍的,須另外上傳順德區核發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正反面(廣東省居住證不清晰需提供流動人員辦理居住證歷史記錄,下同)或本人在順德區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5.如是外省戶籍的 , 須另外上傳我省核發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正反面和申請人本人在順德區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6.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畢業2年內的“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的身份認定材料(僅限申領生活費補貼的困難人員提供) 。
7.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非在校生、非退休或已領退休金人員的身份認定材料(僅限系統提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校生/退休或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不可申報”而實際確不屬于提示人員類別的申請人提供) 。
系統提示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申請人,需提供從證書核發日期前至補貼提交時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同時需工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非在編人員證明 。
系統提示為“在校生”的申請人,需提供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本人所有學籍信息頁面截圖 。
系統提示為“退休或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證明”及從證書核發日期前至補貼提交時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本指南由區民政人社部門負責解釋 。
受理機構:
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22838180
有關說明:
1.系統填報信息中,有紅色*號標識的內容為必填內容 。如因信息填報不全或錯誤導致補貼申領被拒絕的,需重新申請 。
2.附件必須以材料名字命名后上傳(如:身份證正面掃描件,銀行卡正面掃描件等) 。
3.為節省申請人時間,提高申請成功效率,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可在申領補貼前,登錄廣東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確認證書信息已經入庫 。如證書信息未入庫,補貼信息系統無法校驗證書真實性,將無法通過補貼審核 。
4.若使用社會保障卡金融賬號,請先行到銀行開通金融功能,以便補貼資金進入社保卡金融賬戶 。
5.提交申請后,申請人可通過“辦理結果”查詢辦理進度和審核結果,其中成功辦結時間為材料審核通過時間并非資金到帳時間,實際到帳時間將晚于辦結時間 。
6.勞動者的身份認定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其補貼發放條件時的身份為準 。參加培訓時符合申領條件、但審核補貼發放時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得申領相應補貼 。
7.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騙取、套取或者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以騙取手段獲取技能提升補貼的,一經查實,按照《廣東省實施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第58條有關規定處理;由補貼發放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追回相應款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